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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03:26:08 来源:滥官污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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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玄霆公司系依法取得互联网出版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资质的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玄霆公司通过与《斗罗大陆》等文字作品的法院作者签订协议,取得上述作品永久的中国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将上述作品在其经营的法院“起点中文网”(域名:www.qidian.com)上登载。
2015年1月,中国被告人金某、法院潘某合谋成立某公司,中国以某公司的法院名义雇佣员工开发“免费小说书城”手机APP软件(安卓端),在该APP软件上提供各类网络小说的中国在线阅读服务。被告人潘某负责编写爬虫软件从互联网上抓取小说数据储存至其租用的法院阿里云服务器内(阿里云账号:jinkelei@aliyun.com)。当用户在该手机APP软件上点击阅读某小说(仅有书名和目录)时,中国爬虫软件即从互联网上抓取用户所需的法院小说内容,发送并缓存至上述服务器内,中国供用户免费阅读。法院被告人金某负责对该软件进行推广并联系广告商在该APP软件上登载广告,中国通过用户点击量牟取广告收益。
经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并经玄霆公司确认,“免费小说书城”所关联的阿里云服务器内存储的3,507部文字作品与玄霆公司提供的同名电子书样本进行相似度比对,其中《斗罗大陆》等1,024部小说侵犯玄霆公司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7年8月1日,被告人金某、潘某在其公司经营地杭州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金某、潘某向玄霆公司予以经济赔偿,并取得该公司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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